這是我在高中時代收集的加菲貓漫畫當中,發現作者的笑點重複了。第一張圖是 1992 年 5 月 11日的作品,第二張圖是 1986 年 5 月 26 日的作品。兩者都用「Tag, I’m it.」做為加菲貓自我解嘲的笑點(不過不怎麼好笑就是了)。請大家先把這兩則漫畫讀一遍,這裡有附上中文翻譯,請大家對照一下。有沒有人發現中文翻譯的問題出在哪呢?有個非常明顯的錯誤哦!
第一則當中,John 說加菲貓是很能自得其樂的人,即使孤家寡人也不會無聊。於是加菲貓就說了「Tag, I’m it.」來呼應 John 說貓很懂得自得其樂一事。中文翻譯翻成「我就是那個『故』」是不妥當的。因為加菲貓在此並不是要說自己就是那個可以使牠自得其樂的原因,而是以一種冷面幽默的方式,略帶嘲諷地跟自己玩,而且還是玩一種需要三人以上才能玩得起勁的遊戲。好了,說到這兒,也許有人會納悶,到底玩什麼?看不出牠在玩遊戲啊!首先,我們必須知道「Tag, I’m it.」到底是什麼意思?其實這牽涉到美國的生活文化層面,如果不是在國外生長,或是童年曾經住在國外,與外國小孩一起玩過追逐遊戲的人,看到這句話的恐怕不會有什麼特別的反應。不過別擔心,我們可以先從自己的文化思考看看;兩者之間在小孩子的遊戲方面其實有些許雷同之處。
讀完上一段,各位版友是不是已經可以瞭解為什麼我說上面兩篇加菲貓的翻譯有問題了呢?如果你已經知道了,恭喜你非常有慧根,若還不太瞭解,請繼續聽我講下去。「tag」這個字是標籤的意思,也可當動詞用。當我們玩追逐遊戲時,當「鬼」的人只要碰到別人身體的任何一處,就等於是把對方標上鬼的標籤一般,因此要大喊一聲「Tag, you’re it!」表示這標籤我加上去啦,你就是那個倒楣鬼啦(you’re it)!我們再回到上面兩則漫畫,第一則我相信不用再多說了,加菲貓就是以一種諷刺可笑的方式,玩鬼抓人遊戲,但是只有自己一個,所以完起來就只能無止境地「Tag, I’m it!」當鬼之後要抓也還是只能抓自己,抓到自己又再喊一次「Tag, I’m it!」然後牠又繼續當鬼……簡直像鬼打牆一樣不斷地兜著圈子,好比追自己的尾巴玩那麼蠢。
第二則漫畫中,加菲貓覺得無聊,所以決定要來點提神的運動。既然是一種運動,那麼我們已追逐遊戲的這個詮釋法去理解漫畫,會更合情理,而不應該牽強地翻譯為「什麼是什麼嘛!我能起床就是不得了的運動了!」說實在話,憑我過去的教書經驗以及教材編輯校對的經驗來看,這一句很顯然是當初的譯者不懂「Tag, I’m it!」到底什麼意思而硬翻出來的,多添加了許多原文沒有的文字去硬凹一個可以說得過去的解釋。當然,這也有可能是當時東西資訊還不是那麼流通,網路不發達,救世主 Google 也還沒有誕生,光是憑幾本微薄的英漢字典也查不出頭緒。而在十多年~二十前,並非人人都有機會可以在童年時期就體驗到西洋的生活與文化,即使有機會出國留學,只怕也是終年埋首苦讀掙個好學位,何來閒暇玩那些小孩子的遊戲。因此,翻得如此離譜,應該是有其不得已的時空背景使然,現在我們生活在訊息交流頻繁的年代,某種意義上而言,是很幸福的。
如果有人對這個遊戲有興趣,在 Wikipedia 有極為詳細的說明,想看的人請點此。它是英文版的,不過我相信各位的英文閱讀能力都不太差,看到不會的字多查查字典便懂了。英文就是要靠這樣小小的累積才會精進,大家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