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陸續宣布各項解封措施,民眾生活逐漸恢復步調,值此秋高氣爽,適合出遊的時節,交通部觀光局配合行政院振興五倍券政策,特別挹注總經費11.1億元,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實施期間自110年10月13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
為了鼓勵旅行業落實防疫規定,並結合各部會旅遊景點資源,包裝出創新優質的旅遊產品,進一步帶動國內觀光產業發展,旅行業辦理以平日為主之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之團體旅遊,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者,可向觀光局申請獎勵補助,每團上限為2萬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補助20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3團。
觀光局表示,本次補助要點中的行程條件,包括旅行業可聘用無雇主導遊或領隊擔任隨團人員,提供其帶團機會,亦可安排自行車遊程,或規劃行程至觀光局百大經典小鎮、觀光遊樂業、經濟部公告之觀光工廠或創意生活產業、文化部及各縣市所屬展館、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休閒農場、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及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境教育場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或至離島地區如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綠島鄉或臺東縣蘭嶼鄉等地。
景點豐富、主題多元,正是本次推廣特色團體旅遊的目標,觀光局期望透過本獎勵措施,鼓勵旅行業者包裝優質特色團體旅遊產品,吸引民眾參團體驗臺灣之美,擴大對食、宿、遊、購、行等觀光關聯產業之內需消費效果,活絡地方商機,預估可帶動約105萬人出遊,創造約66億元的觀光產值。

Source: 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4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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