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 第一句說:「大家必須一起生活。」接著又說:「我們必須對我們的鄰居體諒。」considerate 是形容詞,表示體諒的,思慮周到的。通常它的用法大致如下例句:
We should be more considerate of the elderly. (我們應該對年長者更加體諒。)
◆beV + considerate of + 人 → 對某人體貼/體諒
beV + considerate of + 事物 → 在某事物方面深思熟慮
◆比較:considerate(形)體諒的;思慮周到的
considerable(形)值得考慮的;值得尊重的;值得注意的;重要的
大家應該已經看過最後一格,加菲貓誇張的打扮了吧?顯然牠身上的行頭不是牠自己的,更不是 John 的,否則 John 不會這麼激動地喊著要牠把那些東西還給 Feeny 太太啦(而且用的是命令句,沒有主詞而直接用動詞原形去講)!Ms. Feeny 是住在 John 隔壁的鄰居,看來加菲貓並不是很喜歡她,且一如本性,自己拿了別人的東西還要跟 John 討價還價,問牠可不可以把珍珠項鍊留下。return 就是「歸還」的意思,用法一般為「return + 物 + to + 人」,表示把某物還給某人。
不少人應該有學過「授與動詞」如 give(給)、bring(帶來)、send(遞送)、write(寫)、pay(付款)等等。通常文法書會告訴我們,當動詞所表達的動作包含了「給某人某物」或是「為某人做某件事」的意義時,便可視為授與動詞。return 既然可以當作「歸還」的動詞來解釋,歸還物品也算是把物品交給某人對不對?再加上 return 當「歸還」解釋時,可用「bring back」或「give back」代換,意思相同。而 bring 和 give 本身就是很標準的授與動詞了,那麼我們是不是可以斷定,return 也是授與動詞?
目前據我的了解,台灣的英語學習素材並沒有看到這樣的說法,而大陸那邊查到了幾筆資料是把 return 放在授與動詞一類的,但不多。授與動詞的用法、例句,我在這裡先簡單列出:
主 + 授與V + 直接受詞 + to + 間接受詞
= 主 + 授與V + 間接受詞 + 直接受詞 → 間接受詞和直接受詞位置可調換,唯差在有無介係詞
I gave the book to her.(我把書給她了。)
而 return 的用法,誠如大家在漫畫的最後一格看到 John 所喊的那一句話,用法如下:
主 + return + 物 + to + 人 → 把某物還給某人
照這樣看來,受詞確實有兩個,物 是直接受動作的影響者,而 人 則間接接受該動作。這看起來就是授與動詞的結構。但是在這裡並不能把直接、間接受詞的順序調換。例如:
I returned the book to her. 對(我把書還給她。)
I returned her the book. 錯
我在尋找資料時歸納出一個很初步的結論:授與動詞,英文有人翻作「double objects verb」,不過看來這應該是華人在學英語時自創的一個專有術語,方便文法教學用。外國的文法並不會這樣分,頂多分及物、不及物,或是可分割動詞片語、不可分割動詞片語。國外的網站出現「double objects verb」者,反而都是用英語講解華語文法的教材,教外國人學華語用的。姑不論這個判斷是否能找到有力的佐證資料,我的看法是這樣的:其實我們並不需要刻意去死記授與動詞有哪些,而應該掌握哪些動詞是可直接接受詞,哪些必須搭配什麼介係詞。至於當一動詞後可有兩個受詞時,並非所有情況都能將兩個受詞任意互換順序。也就是說,有些動詞不容許這樣的彈性,而 return 便是其一。此外還有 describe、mention、forgive 等:
I described the my mother the picture. 錯
I mentioned some details to Jane. 對(我向 Jane 提及了一些細節。)
I mentioned Jane some details. 錯
He forgave the girl her selfishness. 對(他原諒那女孩的自私。)
He forgave her selfishness to/in/on/at/for the girl. 錯 → 不管用哪個介係詞去試都很怪,
沒看過這樣的用法。去掉介係詞
也是錯。
像這些少數例外的字,最好藉由頻繁多元且不間斷的閱讀習慣,以培養敏銳的語感,千萬不要用背字的方式,因為那樣較缺乏和實際語用的串連、結合,很容易便會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