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經授智字第1125280001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專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專利法第一百五十八條。
三、專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務室
(二)地址:臺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電話:(02)23767489
(四)傳真:(02)27351946
部 長 王美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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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利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第二十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PDF132 KB下載次數:207
- 發布日期 : 112-01-04
- 發布單位 : 法務室
- 更新日期 : 1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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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51-916884-c6601-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