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0820032920號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
檔案下載
- 經濟部令1第二篇第13章109年1月1日施行(另開視窗)PDF311 KB下載次數:805
- 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修正公告畫線版(對應2013年版)(另開視窗)PDF1 MB下載次數:1245
- 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修正公告本(另開視窗)PDF1 MB下載次數:959
- 發布日期 : 108-11-05
- 發布單位 : 專利三組
- 更新日期 : 108-11-05
- 瀏覽人次 : 290
Source: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51-803013-9d310-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