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3日經授智字第10920030330號
主旨:預告修正「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六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專利法第十九條
三、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法務室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電話:(02)23767488
(四)傳真:(02)27351946
(五)電子郵件:ipold@tipo.gov.tw
部 長 沈榮津
檔案下載
- 專利電子申請及電子送達實施辦法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十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PDF229 KB下載次數:601
- 行政院公報PDF661 KB下載次數:360
- 發布日期 : 109-03-06
- 發布單位 : 法務室
- 更新日期 : 11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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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51-864012-57aa7-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