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修正「專利師懲戒辦法」第二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專利師法第三十一條。
三、專利師懲戒辦法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另開視窗) ,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另開視窗)(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 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專利一組
(二)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
(三) 電話:(02)23767248
(四) 傳真:(02)27373647
(五) 電子郵件:ipo1p@tipo.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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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09-04-06
- 發布單位 : 專利一組
- 更新日期 : 109-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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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s://topic.tipo.gov.tw/patents-tw/cp-751-874464-91c55-101.html